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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永春南大街51号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工作回顾
发布公告时间、媒体及报名情况
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共有3家单位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开标、评标过程
1、开标
截止到2021年7月8日上午9:00分,共有3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名单如下: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县支行
张北县成龙搬运有限公司
张北大恒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8日上午9:00分,在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8号楼金鑫大厦401室开标厅主持了本项目的开标会议。3家单位代表均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程序合法、真实有效。
2、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了5名专家宋爱国、马铮、林冉、吴桐敏、郭建梅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经民主推举吴桐敏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3、评标
2021年7月8日上午9:00分,在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金鑫大厦401室,由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召开了张北县房地产管理处关于张北县永春南大街51号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招标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首先听取了工作小组关于张北县房地产管理处关于张北县永春南大街51号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投标文件的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张北县房地产管理处关于张北县永春南大街51号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评标细则;然后对3家投标单位进行详细审查和打分;2021年7月8日上午10时30分,评标委员会又对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及算术性修正,并依据评标细则计算出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经综合评审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了三名中标候选人。
三、无效标情况说明

四、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五、投标人得分排序及评标结果
根据《张北县房地产管理处关于张北县永春南大街51号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招标文件》及《张北县房地产管理处关于张北县永春南大街51号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评标细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了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序号
投标人
总分
名次
1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县支行
83.6
1
2
张北县成龙搬运有限公司
76.29
2
3
张北大恒商贸有限公司
73.89
3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推荐:
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县支行,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700000元(贰佰柒拾万元整)。第二名张北县成龙搬运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元(贰佰陆拾万元整)。第三名张北大恒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元(贰佰陆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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