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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大规模核酸检测紧急采购新冠疫情核酸检测物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固始县大规模核酸检测紧急采购新冠疫情核酸检测物资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按照50万中心城区人口和10万乡镇点状分布人口测算,需紧急采购60万人份新冠疫情核酸检测物资。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2019年以来,新冠疫情一直持续,疫情防控需时刻防范;
2、面对新冠疫情,我县积极响应信阳市《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文件精神,高度警惕疫情风险。
3、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为我县医疗物资储备单位,且具备完善的物资供应系统,及时完成物资配送。
4、由于疫情的发生存在不确定性,突发性,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面对近期疫情突然严峻的形势,需要随时应对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因此需紧急采购核酸检测物资,以面对新冠疫情的不可控性,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和损失。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城关镇蓼北路西段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李宝丽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付友珍固始县公疗医院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涂全义固始县公路局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19日08时00分至2021年08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08月19日08时00分至2021年08月25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体为《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2021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5日止,征求意见期限为5个工作日。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固始县永和大道东段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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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固始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信阳市固始县成功大道与蓼城大道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9810153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兴盛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城关镇新红苏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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