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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三十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组织的食品抽检中,湖北小蜜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酸豇豆经检验为不合格食品。现将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5日,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湖北小蜜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酸豇豆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实测值1.2g/kg,标准指标≤1g/kg)。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同批次酸豇豆40袋。执法人员对上述酸豇豆采取扣押措施。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28日从竹溪县知心蔬菜专业合作社购进上述酸豇豆300袋(200g/袋),进价4元/袋,售价7元/袋。截至案发除扣押的40袋外,其他已销售。上述食品货值金额21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780元。

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鉴于当事人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暂未发现危害后果,另在案发后主动发布涉案产品召回公告,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能提供上述产品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货票据,检验合格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并没收已扣押的40袋酸豇豆。竹溪县知心蔬菜专业合作社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线索,已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分转至竹溪县市场监管局。




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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