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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镇亭子桥村垃圾清运车采购工程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价公告
2021年亭子桥村采购智能化垃圾分类清运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1项目名称:2021年亭子桥村采购智能化垃圾分类清运车项目
1.2 招标范围:本项目购置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供货、运输、装卸、货到就位、上牌通过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约2万元。
二、车辆基本情况:
1.垃圾车辆规格为2870*1130*1680,轮距:790mm,厂定最大总质量为:396kg
2.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且符合出厂原装、合格产品新国标3C认证车辆,需免费上牌和保险,配备电池5个12V共60v,该车辆保修1年,电瓶6个月内免费更换。实际交付车辆必须和行驶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自行决定,上牌及保险费用应包含在内,且能够满足智能化垃圾分类清运的要求。
3.采购车辆交货时每辆车必须随车附带一份能够在采购人当地理赔,总赔偿金额高于壹拾万元(含壹拾万元)的第三方责任商业保险单。保险期限:一年。该保单由供应商负责购买,该保单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无需单列)。如供应商不能在供货时提供所要求的保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凡中标单位5个工作日未能按要求供应车辆或供应车辆不达标,没收保证金并有次低标中标(以此类推) 注:竞价当天请投标单位把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者投标资格作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00),持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洪桥镇亭子桥村村委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投标保证金:2000元
五、本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本次采购在报价供应符合招标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抽签决定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亭子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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