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㳇镇实验学校及幼儿园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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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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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㳇镇实验学校及幼儿园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招标人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湖㳇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期:签订设计合同开始后15天;
2.5合同估算价: 约15.2万元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图纸审查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
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
3.2.1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20]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6月17日至 2020年6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宜兴市沧浦路56号)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月 23 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3号楼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设计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12月-2020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5)营业执照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1)设计费: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 其他
9.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地 址:宜兴市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邮 编: 2142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附件一:评标细则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综合评估法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分值为60分,商务标分值为40分。
(一)投标报价(30分)
(二)设计方案(60分)
(三)项目组人员(10分)
六、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拟中标人。
七、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本招标项目湖㳇镇实验学校及幼儿园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招标人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湖㳇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期:签订设计合同开始后15天;
2.5合同估算价: 约15.2万元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图纸审查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
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
3.2.1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20]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6月17日至 2020年6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宜兴市沧浦路56号)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月 23 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3号楼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设计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12月-2020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5)营业执照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1)设计费:
付费次序 | 付费比例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 | 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三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 | 设计范围内施工图经甲方审查通过 |
第三次付费 | 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 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 其他
9.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地 址:宜兴市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邮 编: 2142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附件一:评标细则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综合评估法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分值为60分,商务标分值为40分。
(一)投标报价(30分)
项目 | 评分办法 | 满分/分 | 备注 |
投标 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高或低1%,扣减0.5分,偏离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 30 | 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数字的大小写应当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数字金额为准。 |
(二)设计方案(60分)
项目 | 序号 | 评分办法(评分标准) | 分值 |
设计方案 | 1 | 对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建设条件的理解贯彻,提供总平面规划图且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性。(优15分、良7分、差2分、无0分) | 15 |
2 | 功能划分布置合理,提供流线分析。(优15分、良7分、差2分、无0分) | 15 | |
3 | 设计方案中能提供整体鸟瞰图及主要视点透视图 。 (优15分、良7分、差2分 、无0分) | 15 | |
4 | 能提供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布置图。(优15分、良7分、差2分 、无0分) | 15 |
(三)项目组人员(10分)
项目 | 评分办法 | 满分/分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核查。 | 1 |
项目组成员 | (1)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配备齐全的得3分,专业配备不齐全不得分。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设计负责人均为相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得3分,每有一个专业不为相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3分,最少得0分。 (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专业为准,执业资格证上无专业说明的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职称证上不能反映相关专业的,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查。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意一个月) (3)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每具备一个一级注册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3分 | 9 |
六、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拟中标人。
七、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