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采购垃圾收集站除臭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垃圾收集站除臭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垃圾收集站除臭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垃圾收集站除臭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311
项目名称:采购垃圾收集站除臭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及内容:
  按照2021年城建计划安排,为解决垃圾收集站异味污染问题,在沈河区内垃圾收集站安装异味处理设备25个,计划总投资150万元,预计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投资(已在城建项目中列支)。
二、项目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垃圾站除臭系统
 
针对产生异臭味场所的环境净化,全自动生态除臭机,将除臭剂原液与普通水通过计量泵按所需设定比例进行混合,经高压泵烟雾化处理,烟雾与气体中的异味分子和微小粉尘相互吸附后,天然植物液和有益微生物复合成的除臭剂迅速将有害菌、异味小分子、有针对容易毒、有害物作为有机原料吸收、分解。
除臭设备由不锈钢壳体,高压喷头、高压管、雾化泵、计量泵、补液泵、电磁阀、水管、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
性能参数如下:
1设备额定电压为380V,额定频率50Hz,功率不大于1.8Kw,适应温度-30到+40度,免费质保2年;
2设备应外形美观,除雾化管线外,其他所有零部件都应归纳在一体化机箱内。箱体、原液箱、混合液箱均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做而成,外壳箱体表面应采用经酸、洗、磷化后再进行双面喷塑处理,具有很强的防腐蚀能力。不锈钢壳体尺寸1390*850*460MM±50MM
3高压喷头采用双流体喷嘴,喷嘴口径不小于0.9mm;喷嘴雾化系统的材料采用合金制造,具有较强的抗腐蚀性。工作雾化颗粒直径小于10μm;3-30升/分钟。
4高压管采用不锈钢管Φ0.92
5雾化泵15升/min,380V,长65cm±2cm ,宽30Cm±2cm功率1.5Kw流量15升/分钟,进水管口径4分
6计量泵4升/min进出水口径2分,塑料管连接
7补液泵4升/min进出水口径1分,塑料管连接
8电磁阀电压220V,功率15瓦,口径4分
9水管PE管+波纹管口径4分
10自动控制采用PLC控制系统,主屏采用7寸彩色触摸屏;分辨率:800*480。
11,保温加热设施,管道采用3分橡塑管加发热带保温保证冬季能正常使用。
12.设备水箱容量大于18L,配有进水和出液过滤装置,采用自动进水方式;
13.*系统配置为:自动进水和补液系统、时间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高级陶瓷柱塞泵雾化系统、液体过滤系统、液面控制系统等组成,科学定量的雾化有益微生物菌,降解吸收异臭味分子。可实现功能为:药液和水的计量混合;水压和气压的调节;全自动和手动双模式;工作和休息间隔时间采用时控方式;每天多时段自动开关机模式。
14.距离除臭设备1m处测量,工作噪音<(60dB)。
15.具有液位保护、缺液提示报警功能,同时辅以声光报警系统。
16.设备配备有对垃圾车辆、地面、下水道口等喷洗的预备接口。
17.科学设计过载三重保护功能(电机、电磁开关等均具有独立的过载保护),使设备使用时安全性更高。
18.高压回流设计使柱塞泵在高温状态下可以长期运行,使设备的运转更稳定、更安全,使用寿命更长久。
19.设备的设计可实现无人化管理。
20.喷雾流量:  3-30升/分钟
21.面板元器件全部采用湿热型(TH)产品,具有良好的防水、防雾性能
22.喷雾时间:可任意设定
23.喷雾管道1分304不锈钢材质
24.喷嘴流量89ml/分钟
25.其他配套产品三通,弯头喷嘴座为304不锈钢
26.中标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免费送30吨生物除臭剂(使用不低于2年),由供应商专人负责加药剂。
 生物除臭剂
一、除臭指标:除臭指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一级标准。
二、合格产品要求
1、除臭剂为液态生物型;
2、产品保质期 :≧12个月
3、除臭剂为生物制剂,PH值为3.0~4.2,有效活菌数含量≧2.0×109cfu/ml,具有2017年以来由用户送检、省级(含省级)以上微生物分析检测机构(报告中须标明主要菌种名称及数量,所标明的主要菌种名称须和投标文件中的产品标准相符),有害菌群(鼠伤寒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
4、除臭剂为环保无毒无害产品,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急性眼刺激试验报告、皮肤刺激试验报告、急性口毒性试验报告、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报告。
5、除臭剂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汞、砷、铅不得检出报告。
6、除臭剂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甲醛含量检测报告,甲醛含量<0.01mg/kg。
7、除臭剂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金属腐蚀率报告,对铜、铝、不锈钢、铸铁基本无腐蚀性。
8、除臭效果达到国家标准且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硫化氢去除率≧90%、氨气去除率≧90%、甲硫醇去除率≧90%、甲硫醚去除率≧90%的去除率报告。
 
 
 
 

25
 
 
 
 
 

 
按照2021年城建计划安排,为解决垃圾收集站异味污染问题,在沈河区内垃圾收集站安装异味处理设备25个,计划总投资150万元,预计总投资1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邮件接收联系电话:王项东18804014400。
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接收联系电话:王项东18804014400。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24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3109057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