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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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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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HDL(21)-083)
公示开始时间:2021-08-25
公示结束时间:2021-08-30
一、评标情况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第1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第2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第3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其他报价: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第2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第3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第2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第3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全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8/25起,至2021/8/30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其他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响应条件:同意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第二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响应条件:同意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第三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响应条件:同意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二、拟定入围中标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8/25起,至2021/8/30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
联 系 人
:
水照华
电 话
:
025-58539519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联 系 人
:
季程
电 话
:
15077844454
电 子 邮 件
:
963837588@qq.com
(招标编号:JHDL(21)-083)
公示开始时间:2021-08-25
公示结束时间:2021-08-30
一、评标情况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第1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第2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第3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其他报价: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第2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第3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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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第2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第3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全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8/25起,至2021/8/30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其他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响应条件:同意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第二名: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响应条件:同意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第三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响应条件:同意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二、拟定入围中标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8/25起,至2021/8/30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
联 系 人
:
水照华
电 话
:
025-58539519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联 系 人
:
季程
电 话
:
15077844454
电 子 邮 件
:
9638375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