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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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惠水县润泽水务有限公司 的惠水县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勘察S5200000000039232001001
已于2021年08月25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惠水县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勘察中标公示报价单位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本工程投标报价单位为:元/米。
第一候选人: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0.00(元/米)
第二候选人: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米)
第三候选人: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
投标报价:97.00(元/米)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4-6221264) 投诉。
招标人: 惠水县润泽水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95422010)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39096854)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惠水县润泽水务有限公司 的惠水县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勘察S5200000000039232001001
已于2021年08月25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报价: | 100.00(元) |
质量: | 达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30 |
项目负责人: | 谭友根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质量: | 达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30 |
项目负责人: | 宋永平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监测检测)、工程测量)甲级 |
投标报价: | 97.00(元) |
质量: | 达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30 |
项目负责人: | 张青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惠水县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勘察中标公示报价单位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本工程投标报价单位为:元/米。
第一候选人: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0.00(元/米)
第二候选人: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米)
第三候选人: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
投标报价:97.00(元/米)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4-6221264) 投诉。
招标人: 惠水县润泽水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95422010)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39096854)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