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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硬质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HADTG202108120101(GK107)
项目名称
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硬质化工程
标段编号
HADTG202108120101(GK107)-1
标段名称
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硬质化工程
项目类型
施工
 
 

 
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硬质化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硬质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墩头镇。
(2)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硬质化工程。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0日历天,2021年08月24日到2021年09月02日。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HADTG202108120101(GK107)-1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d.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e.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f.投标人承诺书。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2日到2021年08月18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8日16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3楼)。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3楼)。
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18日07:30前,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dtzztb001@163.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dtzztb001@163.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带好密封纸质标书并在开标时递交给招标人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两次以上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在中标单位中标后现场缴纳,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
8.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安墩头镇
地址:
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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