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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大道西侧(规划的海辉路以南)土方回填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大道西侧(规划的海辉路以南)土方回填工程
发布时间:2021-08-31
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大道西侧(规划的海辉路以南)土方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大道西侧(规划的海辉路以南)土方回填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8]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科技大道西侧(规划的海辉路以南);
2.2 工程建设规模:土方回填约58万立方米,压实系数不小于0.85。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5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0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挖土、运土和回填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取土点,不考虑土资源费,运距按预算审核12km包干不再调整,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中风险;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5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后5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方可申请第一次拨款,否则须完成至合同工程量的60%方可申请第一次拨款;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压实系数不小于0.8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到场履行职责,但有违约严惩不贷。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所供土方来源合法。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土源合法性证明材料,中标人无法提供的将被视为骗取中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并上报监管部门;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或2020年7月1日前届满,建设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但不再进行审批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31日08:00:00至2021年09月04日17:0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范围为8.00%-12.00%,含8.00%,不含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9月22日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9月23日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东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shandao.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邮编:363499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育新路学府花园3B-1005,邮编:3634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
联系电话:5888446、58835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
联系电话:5888600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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