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饶阳镇耿各庄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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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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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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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饶阳县饶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衡水新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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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8-31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9-23 14:30 |
饶阳县饶阳镇耿各庄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饶阳镇耿各庄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饶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饶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饶阳县饶阳镇耿各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2.1.2工程地点:饶阳县饶阳镇耿各庄村 2.1.3工程规模:拆除原有路面4053平方米,铺设水泥混凝土道路4461 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31至2021-09-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到衡水新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3 14:30,地点为 衡水新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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