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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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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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项目
采购需求论证的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8年7月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216.44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人: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42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7月2日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项目
采购需求论证的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8年7月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216.44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人: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42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