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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镇龙潭村(七圩埭)康居乡村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新镇龙潭村(七圩埭)康居乡村工程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新镇龙潭村(七圩埭)康居乡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6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原有道路面及停车位改为沥青路面约2000平方;河道打木桩约418米;驳岸修理、新做河边小青砖矮墙426米,美丽菜园做不锈钢仿真篱笆格栅约416;游园及路边种绿化,河边种植水生植物,安装6米高路灯10只,宜传栏1个,村牌2个,人行步道364米,景墙,游园增加体育设施,34户人家约17000平方外墙面等改造做涂料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新镇龙潭村(七圩埭)康居乡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新镇龙潭村(七圩埭)康居乡村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1年5月—2021年7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1年5月—2021年7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6.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8-30 08:30到2021-09-03 17:00
获取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09 14: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9-09 14:00: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行政审批局2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请申请人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到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为报名经办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的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制B类证书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jszbt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
联 系 人

方慧姣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
联 系 人

陆燕静 徐敏
电 话

0512-55392066
电 子 邮 件

2629523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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