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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0〕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9.48平方米(50.01亩)。总建筑面积55650.04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48145.51平方米、生活办公配套7504.53平方米,投资估算16987.37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10974392.86(含暂列金5000000元)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55650.04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3339.48平方米(50.01亩)。总建筑面积55650.04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48145.51平方米、生活办公配套7504.53平方米,投资估算16987.37万元)的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0974392.86(含暂列金5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9日 08:30:00至2021年9月29日 18:0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9月29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担保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3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横山1号,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22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8081http://www.zzgcjyzx.com:8081/TPBidder/login.aspx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785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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