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商务局“互联网+”数字经济项目第二年度采购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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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成交通知书.pdf
“互联网+”数字经济项目分项报价表.pdf
“互联网+”数字经济项目第二年度响应材料.pdf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10722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商务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互联网+”数字经济项目第二年度采购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10722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甲方以电汇方式讲本协议所涉及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完成时间开具相应的发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07 —— 2022-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协议签订后,明确项目执行主体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职责;各方建立定期会谈机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并通报各方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重大问题由各方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协商推进。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45987134236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达到5.2质量要求,工作小组按季度确认乙方项目交付内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采购清单依法依规完成项目实施及交付; 2.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项目落地相关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后期监督考核。 2.对乙方提交并得到甲方认可的工作说明书,经双方协调一致-可对其服务内容进行变更。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所引起的纠纷、责任、损失等,一概由违约方自行负责和承担,且违约方应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7.4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对相对方任何间接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损失、相对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等承担责任(即使该方已经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7.5如一方发生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7.6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9月07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一、保密条款 1.各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所涉的方案、价格、管理等商业信息以及技术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2. 使用方只能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透露; 3.各方履行前述保密义务,直至对方书面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前述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各方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条例和政策; 5.任何一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罢工、政府行为、非因各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电信网络、供电单位采取的限电或断电措施、供电单位的电力设施故障、黑客攻击、尚无有效防御措施的计算机病毒的发作等不可抗力事故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在该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于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将该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对方。 三、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协议,如需要更改或解除协议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正在履行之服务继续适用于本协议。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进行转让。 5.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岳麓区商务局)、乙方(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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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成交通知书.pdf
“互联网+”数字经济项目分项报价表.pdf
“互联网+”数字经济项目第二年度响应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