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第2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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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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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分包名称 | 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 |
分包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采购项目名称 | 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 |
采购项目编号 | 乐沙政采〔2020〕35号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1,300,00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 |
公告类型 | 变更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9-07 13:50:17 |
采 购 人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集采机构 |
项目包个数 | 1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8-19 13:24:17 |
更正文件 | 详情见附件 |
更正事项和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参数”评分标准:“仅对招标项目要求‘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未标注★部份的参数响应情况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3分,带有▲的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其它条款出现负偏离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同一参数负偏离只作一次扣分处理)。”更正为“仅对招标项目要求“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未标注★部份的参数响应情况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3分,带▲部分共13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最多扣26分。非▲部分共140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0.05分。”其余内容一律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152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4楼,0833-3447892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徐女士、余女士,0833-3447892 |
原公告链接 | http://182.147.98.213:6671/ls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e7651b2d-3aba-4f93-a1a3-f0c213602aa4&CategoryNum=001002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