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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园林服务中心104国道南段、华电大道、新济邹路绿地养护项目验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邹城市园林养护中心邹城市园林服务中心104国道南段、华电大道、新济邹路绿地养护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37088330500520200004_001
二、合同名称:邹城市园林服务中心104国道南段、华电大道、新济邹路绿地养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883202002000082
四、项目名称:邹城市园林服务中心104国道南段、华电大道、新济邹路绿地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邹城市园林养护中心
地    址:邹城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山东任兴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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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绿地养护。按照山东省绿地养护服务规范一级养护标准及要求,对绿地内乔木、灌木、草坪、花卉、地被等植物采取灌溉、、排涝、防治病虫害、防寒、除草、施肥、死亡苗木清理、苗木补植等抚育性技术措施,确保植物生长健壮,绿地景观效果好。2、绿地管理。对绿地内(包括树上飘浮物)喷灌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维护,铺装、警示牌等服务设施进行日常保洁,做好违章小广告清理、垃圾清运、冬季清雪等工作,每天垃圾随产随清,确保大环境整洁,确保绿地内设施齐全,功能良好。3、绿地保护。认真贯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人为践踏、破坏绿地的行为,提高道路绿地植物生长环境质量;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风、防汛、秩序维护、防私自破坏绿地等绿地保护及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工作。如发生上述情况,照价赔偿。4、其他事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字材料及与养护管理有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服务要求:(1)乙方在养护期限内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及合同要求,对养护范围内的项目内容进行养护管理,苗木存活率达到一级养护标准要求,乔灌木≥99%,地被≥98%,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植物生长势逐年提升(树木自然衰亡除外),并接受甲方考核,服从甲方安排。(2)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园林、植保、安保、电器、设备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固定专用的洒水车、剪草机等必需的绿化养护设备和工具;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乙方必须每月对树木死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甲方,对超出存活率范围的死亡苗木无偿进行补栽。(3)养护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讲求效益,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与绿地养护无关的项目。(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上报生产计划等相关材料。(5)乙方应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若发现有非法破挖绿地、损坏设施设备等情况应立即制止并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在恶劣天气下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因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需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患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甲方现场代表。(8)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合同进行对外分包或转包。(9)乙方设施维修责任:1、绿地灌溉系统维修。2、绿地铺装维修。3、厕所管理保洁。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10)乙方需按规定时限做好突发案件及市民反映绿化问题的处置工作。(11)乙方在养护区域内需刨除的死亡苗木,必须上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刨除。(12)乙方养护期满后,对甲方进行苗木交接,厕所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
服务期限:2020年6月21日2021年6月20日
服务地点:104国道南段、华电大道、新济邹路
七、验收日期: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陈茹孟祥平韩亚光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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