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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形象歌曲MV摄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THGGZY-ZCDY2021-008 (招标文件编号:THGGZY-ZCDY2021-008)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形象歌曲MV摄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盛宝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3层C-307-035号
中标(成交)金额:8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中盛宝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唐河县形象歌曲MV摄制项目    聘请两名歌手包含歌星团队创作及演唱两首歌曲,包括词曲版权、作品制作、MV拍摄、歌曲录唱等    合格,达到上级部门验收标准    2个月    合格,达到上级部门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鹏舫(业主评委)、张雅、刘运良(评委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335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唐河县委宣传部     
地址:唐河县北京大道向南30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12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85377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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