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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综合保税区B-01重工业厂房工程(二期D、E栋)项目消防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哈尔滨综合保税区B-01重工业厂房工程(二期D、E栋)项目消防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211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综合保税区B-01重工业厂房工程(二期D、E栋)项目消防施工已由相关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债券资金80%及自有资金2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综合保税区B-01重工业厂房工程(二期D、E栋)项目消防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消火栓安装工程、气体灭火安装工程、挡烟垂壁安装工程、灭火器采购及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电源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等。
2.4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元。
2.5计划工期:2021年10月08日-2022年5月30日,共23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07日18时00分至 2021年09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8日10时3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58.199.11:8605/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版本。
(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限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1]193号)文件规定,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按照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文件执行,6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9.6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街loft4栋1313A-1319A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rhj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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