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新华书店门店升级改造工程装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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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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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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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承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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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9-14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09 09:00 |
隆化县新华书店门店升级改造工程装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新华书店门店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以冀书运营字〔202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隆化县新华书店;(2)建设规模:书店装修;(3)合同估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包含的内容(详见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需是一般纳税人,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4至2021-09-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室;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09 09:00,地点为 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汇强大厦A座16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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