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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梅列区沪明小学教师办公云系统及多功能计算机教室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明市梅列区沪明小学教师办公云系统及多功能计算机教室采购
项目编号:[350402]KJ[GK]2021008-1 作者:
三明市梅列区沪明小学
发布时间:
2021-09-13 15:43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梅列区沪明小学
乙方:三明市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2]KJ[GK]2021008-1的三明市梅列区沪明小学教师办公云系统及多功能计算机教室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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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 联想等 1(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国内 M430-B008(C)+联想A21215FE3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266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原产 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安装调试检验: a) 货物到达采购人现场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b)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的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人。 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货物验收,现场货物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并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验收时,中标人所供到场货物与投标文件响应性不相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3) 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30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叁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一份,送招标代 理机构各一份(原件)。 3、验收费用:货物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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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2 5 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安装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每天按合同的0.5%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三明市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招标文件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三明市梅列区沪明小学 乙方: 三明市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266号 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杜鹃新村17幢227室
单位负责人: 袁景林 单位负责人: 谢道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59884718
联系方法: 187598508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支行
账号: 账号: 140404830960134873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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