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1〕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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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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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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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相关当事人: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
根据《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本机关对2020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招标采购的洛宁县小界乡中心幼儿园室外工程、洛宁县罗岭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附属工程(等五个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采购信息未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发布信息公告资料不完整。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十八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洛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