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1823-002]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甲供材料及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钢塑复合管及其配件采购(第二次招标)标段二-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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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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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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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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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甲供材料及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钢塑复合管及其配件采购(第二次招标)标段二[JG2021-11823-002]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宁波市盛丰钢塑管制造厂 | 四川比耐斯管业有限公司 | 广东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005.595803 | 1005.586919 | 1011.74533 |
工期(交货期) | (1)用于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本文称“农改水项目”)的货物及服务,其服务期为项目名单中所有项目完工为止,或至本项目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本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2)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的2021-2023年甲供材料的货物及服务,其服务期暂定为两年,或至本项目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本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3) 正常供货期为收到买方通知后1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 (1)用于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本文称“农改水项目”)的货物及服务,其服务期为项目名单中所有项目完工为止,或至本项目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本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2)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的2021-2023年甲供材料的货物及服务,其服务期暂定为两年,或至本项目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本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3) 正常供货期为收到买方通知后1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 (1)用于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本文称“农改水项目”)的货物及服务,其服务期为项目名单中所有项目完工为止,或至本项目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本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2)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的2021-2023年甲供材料的货物及服务,其服务期暂定为两年,或至本项目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本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3) 正常供货期为收到买方通知后1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4144194385J | 915106825775955636 | 91440600314814189X |
综合得分 | 96.22 | 96.02 | 95.8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无 | 无 | 无 |
公示时间从2021年09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21年09月14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6897092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附件:钢塑复合管第二次招标标段二评标报告-公示稿_已标记密文.pdf
钢塑管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格后审公示.pdf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