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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浦南镇G204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JSKY-ZPNY-2021-09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9778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
(2)招标工程规模: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
(3)招标范围: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本标段的合同估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10 00:00到2021-09-14 17: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23 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9-23 15: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座612
七、其他
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KY-ZPNY-2021-09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
(2)招标工程规模: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
(3)招标范围:海州区浦南镇 G204 国道辅道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本标段的合同估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 30日;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如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座714处),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标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15:00 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及入围方法
6.1评标入围条件:
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6.2评标入围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选择以下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数,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5、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K2=90%
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金书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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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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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晟新寓A714
联 系 人

李奕轩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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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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