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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东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丹东东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

(招标编号:LN212515)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9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详见附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丹东市城辉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等,投标报价:57.033465万
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丹东市城辉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等)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详见附
件;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丹东市城辉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等)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丹东市城辉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等)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东源电力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东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8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njtdszb202101@163.com
招标人咸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奥(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丹东东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N212515)
各相关投标人:
丹东东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
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
真)提出。
分标编号包号包名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
(万元)
排序质量(售
后服务承
诺)
交货期 资格能
评标情
LN212515-
WZCG|
1用电项目物资采购
1
丹东市城辉电器
设备有限公司
57.0334651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综合排
序第1
2用电项目物资采购
2
丹东市大洋电力
设备厂
62.6312001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综合排
序第1
3用电项目物资采购
3
宁波奥克斯高科
技有限公司
512.5505341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综合排
序第1
a用电项目物资采赡
4
流标
s用电项目物资采贴丹东电力建设有
限公司
uwm|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综合排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根据招标投
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l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l
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l
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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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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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l
|
(2)被异议人的名称;l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l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1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l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1
Tl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
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
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
进行。
联系电话:13322434955
联系传真:024-31936910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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