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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长丰分院2021年7月-2022年7月外部协作单位协议库存采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省份 安徽 城市 合肥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合肥电力规划设计
采购单位 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长丰分院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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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徽瑞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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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长丰分院2021年7月-2022年7月外部协作单位协议库存采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长丰分院]2021-08-20





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长丰分院2021年7月-2022年7月外部协作单位协议库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AT1202610500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1年8月1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入围候选人:安徽瑞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安徽智能建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人:河南恒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人:安徽华骏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人:合肥明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人:合肥新荣盛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人:安徽复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人:达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8月2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入围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资格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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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长丰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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