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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0.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0086002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皓月清真产业园区内,西二街以东、西八路以南、西三街以西,景阳大路以北区域
总投资(万元):0.0
建筑面积:32318.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西区208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监理内容:规划总占地面积4875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2317.5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9878.2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39.26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皓月清真产业园区内,西二街以东、西八路以南、西三街以西,景阳大路以北区域。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 项目投资额:16252.0452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总监理工程师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制【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西区2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
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431-85917789、18104314143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7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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