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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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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民政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
一、项目名称:博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 | | |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ZBLK20210805 | | |
项目编号、标包:ZBLK20210805 | | |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0.0万元 | | |
三、购买服务内容: 1、信息补录和数字化加工标准:按照国家档案局、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档案馆的标准要求和博山区婚姻档案业务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档案管理标准、数字化加工数据标准、档案安全规范等要求进行加工。2、婚姻档案信息补录:将山东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内我区已有的151187条婚姻登记电子数据但没有所关联的电子档案信息的,将纸质档案扫描成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集中批量导入信息系统。录入信息数据项出错率低于2‰,数字化图像挂接准确率100%。对扫描过程中,纸质档案存在但系统内无数据的一并按照信息补录标准补录入系统内。3、档案数字化加工扫描:包括档案交接、扫描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特殊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格式转换、装订、总质检、客户质检、归还上架、数据备份等各项工作,最终形成可供婚姻系统查询调阅的电子图像,实现婚姻系统内数据按条目与相应的电子图像对应链接。 | | |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承诺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议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凭据);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主管机关指定网站查询打印件视为有效);③依法免税、不需要交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另外:提供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予以备案。 | | |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 | |
1、时间:2021-08-06至2021-08-10(北京时间)。 | | |
2、地点:淄博张店区柳泉路240号华瑞·洲际中心708-2室 | | |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86782186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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