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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玖玺园区(原城厢区荔景幼儿园)厨房设备、信息化设备、主题功能室、钢琴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玖玺园区(原城厢区荔景幼儿园)厨房设备、信息化设备、主题功能室、钢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302]PTXCZJ[GK]2021015 作者:
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1-09-16 15:21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乙方:莆田市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2]PTXCZJ[GK]2021015的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玖玺园区(原城厢区荔景幼儿园)厨房设备、信息化设备、主题功能室、钢琴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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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2-1 C020899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化设备2 信息化设备 在招标货物详细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包(二)所有货物均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质期为两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在招标货物详细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包(二)所有货物均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质期为两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好全部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严格进行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2)乙方提供货物必须符合生产国、制造商、原品牌设备、原厂原包装的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产品制造商公布的标准和我国国内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均须标明功能、使用说明、所含附件及其用途。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的服务标准是否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服务标准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服务招标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提供服务。 3、在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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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本批招标货物的付款条件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货款的95%
2 5 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无未了事宜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0、违约责任
1.中标人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甲方偿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2.验收时,如发现资料、数据残缺的,中标人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逾期交付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变更合同要求造成交付延误的,按照实际情况而相应延长交付期,不作为违约。 4.中标人未按甲方指点时间逾期提交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材料,每逾期一天,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5.产品交付后,若验收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的,中标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积极补救整改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在30个日历日内无法整改完毕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五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莆田市城厢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乙方: 莆田市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建丰路225号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龙办下磨居委会梅园路三信花园二层C239号
单位负责人: 杨梅芳 单位负责人: 刘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059961959
联系方法: 138609432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36207052521179

签订地点: 城厢区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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