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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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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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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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霍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第一包
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HQZFCG-2021117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神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六舒路中储粮大道8-89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叁拾贰万零贰佰元伍角贰分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见附件 服务要求:见附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继国、王敏、张军、张永地、魏来林、方松林、朱建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报酬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中标价为基础按标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41561.60元)。
七、公告期限: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6楼611室,电话:0564-6080158)。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教育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兰花广场25栋西10楼100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5.服务范围、要求、标准
霍邱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