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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实验中学南侧及北侧道路建设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兴泰实验中学南侧及北侧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泰实验中学南侧及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2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预算审核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2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预算审核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29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29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7日 08:00:00至2021年9月27日 23:59:59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9月27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2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经济开发区,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锦江西路109号,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274795726@qq.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泰区
联系电话:(电话:0596-8328267)(电话: 0596-8358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区人和南路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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