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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治理联防联控大队室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治理联防联控大队室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治理联防联控大队的委托,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其室内改造项目(JSCC-2021-023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治理联防联控大队室内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C-2021-023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治理联防联控大队室内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t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85.2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5.2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5月-2021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1年5月-2021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三)条: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 2021年9月23日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份,开标时统一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区八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6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区八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171209916@qq.com,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治理联防联控大队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曙光路55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区八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4-8205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健康码或苏康码(绿色)、行程码。
(4)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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