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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1-12698]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1-12698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 9时0分~2021年10月13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46.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1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建筑第2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的专业机构。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若委派的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具备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建筑师以上的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9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
3.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6940235.html)
3.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市黄埔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联合体各方)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不限选库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2021年10月13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3日 9时0分 - 2021年10月13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代理联系人:毛雪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020-875622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1245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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