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关于横山镇塔下叶村党建雕塑与广场美化展陈设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横山镇塔下叶村党建雕塑与广场美化展陈设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横山镇监管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横山镇塔下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横山镇塔下叶村乡村美化及党建设计与实施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横山镇塔下叶村党建雕塑与广场美化展陈设计采购项目
二、编号:LYCG2021TY-034
三、采购内容:横山镇塔下叶村党建雕塑及广场美化展陈设计、施工,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价:12万元;
合同期限:按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含设计方案)竣工并通过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等: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2、报名时间及方式:
2.1报名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2021年09月25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2报名方式
2.2.1网上报名: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99345942@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2.2现场报名,携带以下资料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报名。
2.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2.3.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3.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
2.3.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将被拒绝。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于2021年09月29日09: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横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横山镇人民路1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投标将于2021年09月29日09:30时在龙游县横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横山镇人民路1号)开标。
八、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09月25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九、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1年09月25日17:30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龙游县横山镇塔下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龙游县横山镇塔下叶村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499345942@qq.com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人不予受理、答复。
2.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 质疑:投标响应方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4. 投诉:投标响应方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横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5.1谢绝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浙江省以外低风险地区投标单位来人,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2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谢绝进入开标场所,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进开标室如实做好登记。
龙游县横山镇塔下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8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及附件.rar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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