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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救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299】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救护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9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救护车1台 郑州豫康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杨君北路北黄家庵东路东A座11层1107号 296,8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救护车 江铃福特全 顺 安比隆 SJV5031XJH6 1 /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冒静(组长)、杜黎明、刘建豪(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55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11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7/BCCZFnwBHUxtDzdN6s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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