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省份 |
湖北 |
城市 |
武汉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张湾街道新河村新建厂房项目 |
采购单位 |
蔡甸区张湾街道新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
张湾街道新河村新建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R-2021-93747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张湾街道新河村新建厂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蔡甸区张湾街道新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湾街道新河村新建厂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湾街道新河村新建厂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注册于该公司)必须具备建筑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建筑专业)、注册证(建
筑专业)、继续教育证书、最高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
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技术负责人
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上岗证、职称证
、
最高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安全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
4)、供应商需提供提按时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无失信记录的承诺函(提供社保查询方式)、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转包分包项目承诺书,供应商近三
年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近三年无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无拖欠分包工
程款行为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供应商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和未被法院列入被失信执行人承诺书,供应商近
三年无发生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供应商和法人及项目经理
查询截图(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后);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提供查询截图
,
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后,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
(7)、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
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后)
;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取消
报名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许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1年09月28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代表一次性提供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中
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同心路41号附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同心路41号附7号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JR-2021-937470
(二)项目名称:张湾街道新河村新建厂房项目
(三)项目预算:120万元
(四)招标控制价:104.115483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张湾街道新河村新建厂房项目
(3)类别:施工
(4)用途:新建厂房
(5)数量: 1家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招标控制价:104.115483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
(9)工程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蔡甸区张湾街道新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蔡甸区张湾街道新河村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同心路53号附8号
联 系 人: 叶辉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86777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及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拟投主要服务内容:
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号:
基本账户:
开 户 行:
地址及电话: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经办人签字: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时现场与报名资
料一起提交,否则报名无效。
项目名称 | | | |
项目包号及名称 | | | |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 | | |
授权代表姓名: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
拟投主要服务内容: | | | |
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号:
基本账户:
开 户 行:
地址及电话: | | | |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 | | |
授权代表签字: | | | |
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经办人签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