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丽水市拘留所食堂及伙房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丽水市拘留所食堂及伙房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1 232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拘留所食堂及伙房后勤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丽水市孙大厨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莲都区天宁工业区青田村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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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丽水市拘留所食堂及伙房后勤外包服务项目
丽水市拘留所食堂及伙房后勤外包服务项目
食堂及伙房后勤外包服务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碧勇,江锦兰,吴观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参照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拘留所
地 址:丽水市城北路1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樊津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王越
质疑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21173
丽水市拘留所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信息:
成交公告附件.doc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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