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西 |
城市 |
九江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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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泽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黄岭乡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二标段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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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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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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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江西省双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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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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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lTI
暂估价材料费
用小计 | 兀 |
其他暂定费用
小计 | 兀 |
暂定金额和暂
估价费用合计 | 兀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第一中标排序
单位名称 | 江西省双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第二中标排序
单位名称 | 江西泰中建设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第三中标排序
单位名称 | 新余市孔目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
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
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
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
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