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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大道(刘鼎路至纵十一路段)经二路B段及纵十路延长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城大道(刘鼎路至纵十一路段)经二路 B 段及纵十路延长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07-511503-04-01-837084】FGQB-0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中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中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7-511503-04-01-837084】FGQB-01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城大道(刘鼎路至纵十一路段)经二路 B 段及纵十路延长线项目
  建设地点: 南溪区仙源街道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城大道(刘鼎路至纵十一路段)长约2040米,宽约35米,包括桥梁约300米,两侧绿化带各宽20米;经二路B段长约180米,宽约18米;纵十路延长线长约400米,宽约32米。配套建设供排水管网、绿化、亮化及强弱电等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地质勘察:主要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工作,后期施工服务等工作);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工作。具体勘察设计内容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以上勘察、设计工作含测绘、地勘、地勘审图、方案、初设、概算、招标清单等所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参与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必须具备其中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成员汇总的资质必须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3)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01 00:00 至 2021-10-09 23:59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22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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