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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学院路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充工程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祥区学院路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充工程施工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大祥财采计[2021]000049
甲方:邵阳市大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隆回县九龙建筑有限公司 
大祥区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大祥区学院路二期老旧小区改造补充项目进行改造。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几条协议:
一、工程范围
本工程位于大祥区学院路二期老旧小区。
二、工程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大祥区学院路二期老旧小区房屋平改坡,屋面防水、天沟防水等改造(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及结算方法
1、本项目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按中标的单价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范围外的子项工程量以甲方现场签证为准。缺项漏项的清单单价有定额发布价的以发布价为准,没有定额发布价的以甲乙双方协商价为准。
2、按《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建筑装饰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湘建价[2020]5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3、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规定》,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价[2016]134号《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61号),依据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9]47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函[2019]269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规定的通知》邵建函[2020]13号,湘建价市[2020]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材料价格按《邵阳工程造价文件》结算。
4、最终的工程结算以审计局的审计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建筑垃圾运距统一按7km计算。
6、工程价款:中标价小写:3923228.00元整,大写:叁佰玖拾贰万叁仟贰佰贰拾捌圆整。
四、付款办法
因本工程工期较短,故不支付进场费,工程量完成50%,支付进度款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按中标价支付70%工程款。竣工结算通过审计局审定,按照审计报告支付97%工程款,尾款的3%作为质保金,余款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无息支付。
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履行无偿维修义务,若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不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所需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指定甲方将全部款项支付至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五、工程质量及工程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对于工程设计等不得擅自变更、增加、减少,严禁擅自扩大工程量。未经甲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结算时一律不予承认。
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和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延误的工期按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全部合格。乙方整个施工过程必须接受甲方驻派代表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监督管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的主材,如:河沙、水泥、腻子、墙漆、瓦、防水卷材、门窗等主材必须采用国家一线(知名)品牌,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主材需提供样品,经甲方、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的质量管理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此外,乙方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检测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4、隐蔽工程检查
①乙方自检
乙方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②检查程序
工程隐蔽部位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甲方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经甲方检查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甲方重新检查,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按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③重新检查
乙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甲方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按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④乙方私自覆盖
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按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按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无法补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并且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配备现场专职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持证上岗),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给劳务人员购买建工险。
七、双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好周边矛盾,以确保工程顺利施工,但不负责任何机械设备和施工用料质量以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用水、用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文明、安全。若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2、乙方如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若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积极履行本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义务,本次工程应全部由乙方负责,不可分包、转包,转包、分包行为无效。乙方如有分包、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金。乙方已进行的所有开支甲方不予承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履行监督职责,有权了解项目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检查项目所使用的材料,乙方必须配合。如乙方使用的物质、产品、器材等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或者两次以上使用的物质、产品、器材等为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主材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聘请人员如造成人员自身或第三方、甲方、乙方的财产人身损害的,所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且承担违约金5万元。
6、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确保安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件及施工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且承担违约金5万元。
7、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和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甲方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八、施工工期
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施工工期:2021年7月6日开工,2021年10月5日竣工,工期90天。工程竣工后,原则上在乙方提出验收报告后15日内进行验收。
九、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
十、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施工合同。
2、本工程招标文件。
3、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监管部门备案(盖章)
                                     
 
 
2021年 6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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