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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北斗智能管养示范路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5G+北斗智能管养示范路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09-26
5G+北斗智能管养示范路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09-26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智慧仓山”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大唐安途(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YCXM[GK]2021006的5G+北斗智能管养示范路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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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799 其他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批) 详见投标文件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贰万零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作为提供前端感知设备、网络传输系统服务、智能管控平台、软硬件支撑平台的供应商,负责项目投入正常运行的自始至终全过程,包括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系统及其相关系统进行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接线、调试、开通,以及技术培训、系统维护和其他工作; (2)合同签订后,乙方承诺五年免费的设备质量保修期。五年质保期后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续保价格(不计入总价)。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 验收依据:验收依据:软、硬件产品全部部署完成,产品正常运行,可实现招标文件及合同描述的全部功能。 (2) 软件产品按设计时提出的验收测试标准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的招标文件进行验收。 (3) 硬件产品遵循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硬件设备清单中要求为准。 (4)系统验收 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贴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符合5G+北斗智能管养示范路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验收要求。由甲方组织专家与相关人员进行系统验收并最终进行正式运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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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中标价的30%),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一年第一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3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一年第二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4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一年第三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5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一年第四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6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二年第一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7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二年第二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8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二年第三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9 6.2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二年第四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6.2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25%。
10 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三年第一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
11 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三年第二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
12 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三年第三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
13 5 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即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不超过180天),项目资金分三年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第三年第四季度的用户使用报告与等额发票(中标价的5%),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为5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履约。
10、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始基础施工,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如无法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除中标方中标额1‰。若乙方逾期交付项目超过30天(含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2) 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甲方验收(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 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每逾期1天,应按照中标金额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甲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条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项目实施与建设工期 1.项目管理与实施 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福州市仓山区“智慧仓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实施和运维管理,软硬件系统由乙方统一进行安装。 实施准备 项目启动。实施工程师到达甲方现场后,应先与甲方负责人就项目整体情况作充分的沟通,对项目作初步规划,形成项目推进的基本依据:人员组织、阶段划分、制定里程碑等。 系统试运行 安装调试后进行系统试运行,同步解决在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 系统验收 在试运行三个月后,组织专家与相关人员进行系统验收并最终进行正式运行。 2.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要求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完成应用软件部署, 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并通过项目初步验收,启动技术培训,进入试运行阶段:签订合同后 120 个日历日内。 完成系统试运行和系统测试:通过初步验收后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试运行。 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系统试运行后 30 个日历日内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2)培训计划 在3年服务期满后,为了让甲方单位的相关人员掌握有关应用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方法,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和维护等工作的目的,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以保证所建设的系统能够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相关工作人员等。 1.培训目标 为本项目涉及的信息管理员、工作人员提供软硬件基本操作原理、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免费培训。2.远程培训 通过网络在线培训,包括免费服务热线提供在线解答。 3.培训内容及相关要求 对甲方单位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等进行全面的系统管理、日常运行与维护、故障处理等技术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熟练、有效地进行业务的操作、处理、管理和维护。 (3)系统维护方式 1.系统现场维护 日常巡检; 系统平台的优化和监控; 人员和组织结构的变更调整; 日常运行的数据备份,优化、恢复。 2.系统非现场维护 对于非现场维护,提供电话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时,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并应尽可能详细地告知故障现象、出错信息等。乙方的技术支持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以现场和远端服务的方式予以处理。甲方的疑问和咨询要求将以商定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对于一般使用问题立即作出解答。 对于技术上得问题,不能立即回答的,做好详细记录,跟甲方明确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解决,并在时间范围内给甲方提供解决问题方法。 (4)运行维护要求 本项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系统故障的发现与抢修、日常保障维护、备品备件,具体要求如下:1.系统故障的发现与抢修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1小时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同时保障到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如甲方要求,乙方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件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提供三年的项目运维保障期,自设备交付验收之日起计算三年。在项目运维保障期内,乙方有责任为平台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巡查检修,并记录巡检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2.日常保障 负责整个系统的日常保障工作。 每天自动对本项目的系统软硬件设备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立刻处理。 (5)考核机制 根据服务标准及维护保障要求,需制定相关的考核机制,本项目按服务类型和考核指标来测算考核分数,考核分数与每期的服务费用挂钩。本项目自验收通过交付使用起,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每季度按评分办法进行考评打分,按半年综合评分(取两个季度平均得分)支付乙方每期的服务费用。综合评分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按100%支付,60-95分(不含95分)按得分比例支付,60分以下(不含60分)支付当期的服务费的50%。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前端感知设施(30分) 完好率≥95%,分值30分;90%≤完好率<95%,分值20分;80%≤完好率<90%,分值10分;完好率<80%,分值0分。 网络传输(15分) 接入部分(7分) 完好率≥95%,分值7分;90%≤完好率<95%,分值5分;80%≤完好率<90% 分值1分;完好率<80%,分值0分。 汇聚部分(8分) 网络传输故障≤1次,分值8分;网络传输故障2次,分值5分;网络传输故障3次及以上,分值0分。 管控平台功能(15分) 平台功能使用效果(8分) 主观评价达到5级,分值8分;主观评价达到4级,分值5分;主观评价在4级以下,分值0分。 数据存储时间(7分) 所有数据存储≥3年,分值7分;所有或者部分数据存储<3年,分值4分;数据不能存储,分值0分。 异常报警准确率(10分) 准确率≥95%,分值10分;80%≤准确率<95%,分值5分;准确率<80%,分值3分。 故障响应处理考核指标:(30分) 运维响应(15分) 及时率100%,分值15分;98%≤及时率<100%,分值7分;及时率<98%,分值0分; 故障处置(15分) 及时处置率100%,分值15分;98%≤及时处置率<100%,分值12分;95%≤及时处置率<98%,分值8分;90%≤及时处置率<95%,分值4分;及时处置率<90%,分值0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智慧仓山”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 大唐安途(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闽江大道236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190号北斗小镇7楼
单位负责人: 黄海鹰 单位负责人: 余海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阳城
联系方法: 15159331784
联系方法: 1855989356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总行
账号: 账号: 11701010010048970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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