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皖C-2018-ZF-GC-DD-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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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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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人: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1、项目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皖C-2018-ZF-GC-DD-164
3、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4、项目预算:63.443493 万元(不含预留金))
5、开标时间:2018 年4月 19日15时00 分
6、公示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 年4月23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程甜(评委主任)、尹良红、王刚、朱慧玲、章朋成
8、监督人员:梅同杰
9、采购人代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成交候选人:安徽信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成交报价:52.6581万元(不含预留金)
(2)工期: 2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王志林(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060915685、皖建安B(2011)0104311)
技术负责人:吕军(工程师,证书编号:201401112)
施工员:吴俊(施工员,证书编号:34171010300114)
质检员:徐曙(质检员,证书编号:34161060300088)
安全员:吴琼(安全员,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6)0048950)
(5)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公示期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单位: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1、项目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皖C-2018-ZF-GC-DD-164
3、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4、项目预算:63.443493 万元(不含预留金))
5、开标时间:2018 年4月 19日15时00 分
6、公示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 年4月23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程甜(评委主任)、尹良红、王刚、朱慧玲、章朋成
8、监督人员:梅同杰
9、采购人代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成交候选人:安徽信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成交报价:52.6581万元(不含预留金)
(2)工期: 2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王志林(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060915685、皖建安B(2011)0104311)
技术负责人:吕军(工程师,证书编号:201401112)
施工员:吴俊(施工员,证书编号:34171010300114)
质检员:徐曙(质检员,证书编号:34161060300088)
安全员:吴琼(安全员,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6)0048950)
(5)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公示期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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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