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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通市长青路(永兴大道—永怡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D3206010318000094项目名称长青路两侧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D3206010318000094001001标段名称南通市长青路(永兴大道—永怡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南通市长青路(永兴大道—永怡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长青路(永兴大道—永怡路)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市北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长青路(永兴大道—永怡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青路(永兴大道—永怡路)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带(不含十里花苑围墙边绿化带),局部2.5米人行绿化带、河道南侧10米绿化带,总占地面积约5.75公顷。本工程地下常水位标高2.5m。
2.1.3合同估算价: 约1708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沿长青路两侧实施景观、绿化、排水、土方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只需满足之一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1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9月 26 日至2021年10月 14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月 14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市北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和丰大楼A座906室
地  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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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c.js@vip.163.com

 
 2021年9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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