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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823]LYSHQPMH[GK]2021007 作者: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9-30 09:01
 
龙岩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福建紫金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LYSHQPMH[GK]2021007的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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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上杭县行政办公中心大院 按招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3(项) 按招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柒万捌仟玖佰陆拾捌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后 开始计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12号;
4.3交付条件: 符合验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管理内容为上杭县行政办公中心大院,涉及公共区域及其他委托事项的物业服务。 2.负责行政办公中心房屋建筑物及配套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操作及维护维修等工作。 3.负责县行政办公大楼五间会议室使用安排以及会务保障、卫生保洁等工作。 4.负责行政办公中心大院内绿化、美化工作。、 5.负责县行政办公大楼,原县委办公楼内外(不含办公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6.招标人赋予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其他任务。 7.物业服务用房配备:提供物业服务办公用房面积约30平方米。 8.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招标人临时交办的管理服务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具体如下:依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上杭县行政办公中心物业管理监督考核细则(试行)》,由乙方和甲方共同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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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物业服务费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在下月按考评结果支付(每月物业服务费=中标金额÷36)。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4%。说明:签订合同三天前,中标方应按中标金额的4%提交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三年后1周内一次性无息退回。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有被扣罚该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被扣之日起3天内补足被扣金额。。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
10、违约责任
1.中标人对接管的上杭县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实行综合服务,自负盈亏。 2.招标人对中标人物业服务情况每月组织全面考评,月考评成绩为优秀(考评成绩≥90分)、良好(90分>考评成绩≥85分)、及格(85分>考评成绩≥80分)、不及格(考评成绩<80分)四个档次。如月考评成绩为及格以下(含及格),则招标人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另有权扣除5%的当月物业服务费。如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月考评成绩为不及格,则招标人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3.若因物业服务人员失职、渎职等不良行为造成设备设施备、物品损坏和安全事故等,中标人应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扣发当月全部物业服务费。 4.《上杭县行政办公中心物业管理监督考核细则(试行)》将结合本项目物业服务要求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进行制定。 5.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委托或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6.中标人投入本物业项目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一致。如因刑事犯罪、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且必须经过招标人的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3万元/人次交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的按3000元/人次交违约金。 7.民意测评连续两个季度在95分以上,由业主一次性奖励3000元给物业公司。如月日常监督考核成绩为及格以下(含及格),除物业公司所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另还应按5%的当月物业服务费的标准缴纳违约金。如一年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月考评成绩为不及格,则依法解除物服务委托合同。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县行政办公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上杭县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上杭县行政办公大楼管理使用制度》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三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 福建紫金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杭县北大路12号 住所: 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总部大楼7楼708室
单位负责人: 温如坤 单位负责人: 游新连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何祥文
联系方法: 0597-3842318 联系方法: 138595659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
账号: 账号: 1410030109001909129

签订地点: 上杭县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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