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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县道风险与隐患路段整治工程2021TC-ZZJL(二次公告)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太仓市县道风险与隐患路段整治工程2021TC-ZZJL(二次公告)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仓市县道风险与隐患路段整治工程已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以太行审投审【2021】189号(项目代码:2106-320585-89-01-266186)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以太行审投审【2021】278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太仓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苏省太仓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加快隐患路段整治。拟对太仓市区域内县道存在风险或隐患的路段,通过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安全标志、标线、设置自发光标志牌、路灯等措施,降低通行风险消除道路隐患,本次改造路段最高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工程建安费约270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1TC-ZZJL(二次公告)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标志牌、路灯、路口渠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监理服务期限
涵盖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期为400日历天(具体以对应施工标段的合同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同对应的施工标段)。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②公路工程甲级、乙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监理工作内容包含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以信息系统备案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①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②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的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监理工作内容包含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③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的原则认定);④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2021年06月~2021年08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含暂定A级)或以上级别,②投标人在最近一次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②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仓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太仓市长春北路6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12-53181691
 
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102B室
联 系 人:王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石莉珍、董小花
电    话:0512-85555117、0512-85555119
E-mail:szfhgczx@126.com
8.其他
(1)已在本项目2021TC-ZZJL标段中预约成功的投标人,如仍想参与2021TC-ZZJL(二次公告)标段投标,则需在本公告中重新预约并上传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版)(本专用本中简称《监理范本》,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5号,自2018年05月01日起施行)。本招标文件是根据《监理范本》,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的项目专用本。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2:00,预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30,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0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将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平台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单次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均可。投标人上传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上应标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不出席开标,必须出席的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城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721/498fb9ac-a452-4dfc-ab01-763e6b86ae74.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9)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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