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起三个自然冬季)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起三个自然冬季)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兴城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玛钢小区南5-1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929]-0216
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起三个自然冬季)
招标内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冬季清雪除雪作业,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
采购预算:每年140.5383万元,服务期限为3年(预算总额421.614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确定服务期满日期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具有近一年2020年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具有近一年2020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玛钢小区 南 5-102;
方式: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城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玛钢小区南 5-10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674341358
招标监督部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起三个自然冬季)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兴城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玛钢小区南5-1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929]-0216
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起三个自然冬季)
招标内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冬季清雪除雪作业,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
采购预算:每年140.5383万元,服务期限为3年(预算总额421.614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确定服务期满日期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具有近一年2020年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具有近一年2020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玛钢小区 南 5-102;
方式: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城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玛钢小区南 5-10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674341358
招标监督部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地址 |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兴城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公主岭市玛钢小区南 5-102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起三个自然冬季) | ||
预算金额(万元) | 421.6149 | 最高限价(万元) | 421.6149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公告内容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内容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10-08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内容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0-29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10-29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13674341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