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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1-03-23 08:3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1-03-23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1-03-24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1-03-24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瓜州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一标段(施工) HT-YGZB(2021)04号 工程施工
986000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二标段(监理) HT-YGZB(2021)04号 工程监理
25500

公告内容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2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甘肃海拓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瓜州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对“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施工、监理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甘肃山丹青龙节水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丽源节水有限公司、甘肃臻龙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监理单位:甘肃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大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环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共8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T-YGZB(2021)04号
2、主要建设内容:在瓜州县双塔灌区南岔镇十工村实施大田微灌918亩,并配套修建相应的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完成大田微灌918亩,并配套修建相应的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二标段(监理):对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Ⅲ)剩余建设任务项目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2、一标段(施工):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双方必须指定一位牵头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企业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1施工企业(牵头单位)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且工程未完工的,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相应人员,完工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2.2 管材生产制造企业(成员单位):须具备灌溉企业甲贰级(含甲贰级)以上等级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分项施工的能力。
3、二标段(监理):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土保持监理丙级资质,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 5 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所需的技术力量;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标段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本项目投标人(施工标段)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同时,被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系统上传资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9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
二标段(监理)招标控制价:¥25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
七、在阳光采购平台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23日18时00分。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8时30分至18时00分。
八、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其他说明
投标报价包含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注:本项目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需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瓜州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瓜州县渊泉街7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拓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天怡御苑东门4-1-2门店
联 系 人:赵锋福       联 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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