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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司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原县司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 1 期 A3 楼 1102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21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三原县-2021-00011
2、项目名称:三原县司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6,931,402.74元
4、最高限价:
6,931,402.74元
5、采购需求:
三原县司法业务用房改造项目,1项,
采购预算: 6,931,402.74元,
项目概况: 司法业务用房改造,新建自行车棚和门房,场地道路、景观绿化、活动场地、围墙及大门等。(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改善环境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5 09:00:00
至 2022-01-23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9)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且近五年(2016年9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并缴纳养老 (10)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12)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陕西建设网)企业库可查询。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12 17:00:00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 1 期 A3 楼 1102 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请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电子文件通过邮箱发送。(3)建议各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21 14:30:00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 1 期 A3 楼 1102 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三原县司法局
地址:三原县司法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珊珊
电 话:029-8868277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 1 期 A3 楼 1102 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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