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邳]邳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编号:邳公采(2021)025]

[邳]邳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编号:邳公采(2021)02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邳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邳公采(2021)025
项目名称:邳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本项目不接受超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的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即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资产负债表1份;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30日8:30至 2021年10月12日16:30(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具体在本项目公告的附件)
2、方式:
(1)《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公司注册编号,公司地址、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授权人电子邮箱、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
(5)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各项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并扫描成一个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zscgzx@163.com,按要求报名的材料齐全、准确无误视为报名成功,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3、售价:免费,报名成功后“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公告后附件自行下载。
4、联系人:程新茹 联系电话:0516-86622719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9: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1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邳州市花园路行政审批局6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邳州市花园路行政审批局6楼第二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商务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商务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商务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商务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名称:邳州市商务局
地 址: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16号楼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当前防控要求:开标现场人员须扫描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中高风险地区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进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邳州市商务局
地 址: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16号楼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行政审批局七楼7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话:0516-86622836
附件: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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