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分公司国际商展中心办公场所装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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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分公司国际商展中心办公场所装修项目(项目名称) 福清分公司国际商展中心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
1.招标条件
福建美林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伊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德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福清分公司国际商展中心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招标编号:GFL招字〔2021〕FQ第16号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与本次施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
2.2.工程建设规模:福清分公司国际商展中心办公场所装修项目等。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包含工程施工费¥150888元,办公设备等采购费¥88970元),工程施工费下浮8%,发包价为¥227787元(本项目投标报价只允许填写发包价,未按要求填写投标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国际商展中心办公场所装修项目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2.4.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14 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利嘉中心15#2408)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时 00 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清市清昌大道利嘉中心15#2408);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新华大楼,邮编:3503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6层603室B间
邮编:3503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
账号:140204010900650098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清分行
用户名: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福清市国际商展中心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招标公告附件
- 投标邀请.docx (md5:B60D34BC87A478B961C809D5AB6C88AA)
发布日期: 2021-10-08 11:05:40